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注射液的优势:
可以适用于HER2阳性晚期胃癌患者的治疗
临床试验详情: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90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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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CTR2017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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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注射液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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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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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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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HER2阳性晚期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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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专业题目 | ARX788治疗HER2阳性晚期转移性胃癌及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的单臂、非盲、安全性及有效性I期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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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通俗题目 | ARX788治疗HER2阳性晚期转移性胃癌的I期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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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案编号 | ZMC-ARX788-112;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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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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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信息
1、试验目的三、临床试验信息
主要目的:探索ARX788在HER2阳性晚期转移性胃癌及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初步评估ARX788在HER2阳性转移性胃癌及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中的抗肿瘤效应;评估ARX788及其主要代谢物在多次给药后药代动力学特征;初步评估ARX788的免疫原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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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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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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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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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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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年龄为18~75周岁(包含上下限),性别不限 | 3 | 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胃腺癌(包括胃食管连接部腺癌),且为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疾病 | 4 | 经至少1线治疗后进展或复发患者,且至少一个治疗方案中含曲妥珠单抗(不能耐受或不可及患者除外) | 5 |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CT扫描证实直径>10 mm) | 6 | 可提供存档组织样本进行HER2检测,且经实验室检测为HER2表达阳性,定义为IHC 2+且FISH+,或IHC 3+ | 7 | ECOG功能状态评分0~1分 | 8 | 已从既往外科手术和既往癌症治疗相关的任何AE中恢复(至≤1级),以下情况除外:a. 脱发;b. 色素沉着;c. 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d. 铂类引起的2级及以下神经毒性 | 9 | 足够的骨髓、肝、肾及凝血功能(参考各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上限):骨髓: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100 ×109/L;血红蛋白≥90 g/L;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无肝转移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谷草转氨酶(AST)或碱性磷酸酶(ALP)≤2.5倍ULN;有肝转移时ALT、AST或ALP≤5倍ULN;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UL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10 | 预期生存期≥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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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 已知对ARX788的任一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或有明确的蛋白类药物过敏史、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湿、湿疹性皮炎)或曾发生过其它严重的过敏反应 | 2 | 既往接受曲妥珠单抗或其他HER2靶向生物制剂(如帕妥珠单抗等)治疗时不耐受史(包括3或4级输注反应或过敏反应),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ARX788治疗者 | 3 | 除胃癌外,患者在过去5年内患有另一种恶性肿瘤,接受治愈性治疗且5年内无复发的原位宫颈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等的恶性肿瘤除外 | 4 | 存在脑转移及活动性周围神经系统转移患者,包括未经治疗者或有症状者或在筛选期前1个月采用任何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以控制转移症状的情况 | 5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包括大量胸水或腹水)者 | 6 | 存在活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炎史,或筛选时CT检查发现有任何放射性或药物性肺部疾病患者 | 7 | 现患角膜炎、角膜疾病或活动性眼部感染等需要干预(包括手术或药物治疗等)的眼部疾病者 | 8 | 不愿或不能在研究期间停止佩戴角膜接触镜者 | 9 | 心功能不全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基线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50%、透壁性心肌梗死患者、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临床上显著的心脏瓣膜病及高危心律失常 | 10 |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 Hg或舒张压>100 mm Hg) | 11 |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不稳定或不能代偿的呼吸、心脏、肝或肾脏疾病)证据的受试者 | 12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要≥10 mg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持续全身治疗者 | 13 | 任何不受控制的感染,或者其他可能限制研究依从性或干扰评价的情况 | 14 | HBV DNA≥1000 IU/ml者(仅在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中进行),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一种呈阳性者 | 15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或发生严重创伤性损伤者 | 16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 17 |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8个月内采用可接受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如果伴侣为育龄妇女,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 | 18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化疗药物或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者 | 19 | 筛选前30天内参与临床研究并使用了其他研究药物 | 20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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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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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通用名:ARX788
| 用法用量:1.3mg/kg,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用药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 2 | 中文通用名:ARX788
| 用法用量:1.5mg/kg,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用药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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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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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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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性及耐受性 | 用药全程 | 安全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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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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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 用药全程 | 安全性指标 | 2 | 初步的有效性评价 | 用药全程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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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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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徐瑞华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2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王居峰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3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张涛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4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艳桥 | 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5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袁响林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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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2-18 |
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18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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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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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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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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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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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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